子女涉罪,教育父母:亲职教育试了十年,为何难落地

子女涉罪,父母是否应该接受再教育?农健插画“刚开始是我们推着他们(家长)走,后来他们自己也愿意往前走。”2025年10月10日,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,十年过去...

子女涉罪,教育父母:亲职教育试了十年,为何难落地

子女涉罪 ,父母是否应该接受再教育?农健插画

“刚开始是我们推着他们(家长)走,后来他们自己也愿意往前走。”2025年10月10日,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 ,十年过去,亲职教育课堂的气氛大不相同 。有家长会提前到场,在课上主动提问、记笔记 ,也会在课后向老师请教沟通方法。

而十年前,这种对涉罪子女的父母进行再教育的课堂,开展得并不容易。一同参与的心理专家缪娟回忆 ,课程开了很久,出席率依然寥寥 。检察院工作人员只能打电话挨个催,一些家长不情愿地现身 ,上到中途 ,有家长已想提前离场。

2015年,为从源头干预未成年人犯罪,新都区检察院在全国首推“强制亲职教育” ,以国家公权力为主导方式,介入家庭教育。这项地方性的司法创新,带着争论 ,数年后扩大至湖北、广西 、福建、浙江、广东等地 。

但在实践中,亲职教育常面临表面化与空心化的困境:课程流于走过场,家长心存抵触 ,适用标准模糊。原本旨在唤醒父母的机制,却似乎沉睡在纸上。

十年探索路

在缪娟的印象中,2015年起步艰难时 ,她并不想放弃,已有研究证实,家庭因素与涉案未成年人之间存在强关联 。

2010年 ,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在全国10个省市进行问卷调查 ,对比1224名未成年犯与925名普通中学生的家庭情况,结果显示,未成年犯家庭的亲子分离问题比普通中学生更加突出 ,其中四成以上孩子表示“恨父母 ”,而这些家长文化程度偏低,教育观念较为陈旧。

问题孩子往往是问题家长的产物。基于这一认识 ,2015年,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提出“强制亲职教育”概念 。“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,当时全国范围内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 。”该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。

这是一个从国外引入的理念和制度。早在1846年 ,美国夏威夷州规定,若父母在抚养与教育子女过程中,存在过失或故意失责 ,须对子女承担赔偿责任 。在随后的一百多年里,不少国家通过法律确立了强制亲职教育,如1998年 ,英国通过《犯罪与治安扰乱法》 ,明确规定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必须每周参加亲职课程,违者将面临高额罚款。

最初的课程如大学课表,被划分为必修与选修。新都区检察院邀请心理 、法律、社会等领域专家对家长授课 ,课程一般设有五六节,每节课时约两小时 。

因为带有争议,新都区检察院在实操中并未强调“强制 ”。一个结果是 ,真正能坐满的课堂并不多。家长是否愿意来、能否坚持上完课,全凭个人意愿 。

为了扭转“全凭自愿”的问题,强化约束力 ,2016年10月,成都市检察院联合公安 、法院、妇联等部门,出台了《强制亲职教育实施办法(试行)》 ,这是国内首个将“亲职教育”纳入国家公权力管理体系的地方性文件。该办法规定,对于多次拒不参加强制亲职教育的家长,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;后果严重或涉嫌犯罪的 ,公安机关启动立案程序。

继成都市之后 ,强制亲职教育在国内遍地开花,多地也陆续开展类似探索 。

2016年12月,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《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》 ,该省首次将“强制亲职教育 ”写入地方法规,规定对放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监护人,司法机关可依法纳入强制亲职教育名单。

2019年 ,福建省福州市发生一起性侵幼女案件,7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离异、或长期外出打工,存在严重监护缺位问题。福州市检察院发出全国首份“督促监护令” ,检察机关可在案件审查过程中,直接要求失职监护人履行法定职责,将司法干预模式从事后惩处转向前置督促 。此前 ,这类监护令主要出现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 。

2020年9月,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法院联合市中院设立亲职教育基地,被审查起诉乃至被判处刑罚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,需要接受一定时限的亲职教育。

“很多地方的司法实践其实并无直接的法律依据。”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兰跃军告诉南方周末 ,“各地通常援引的是2012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‘当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职责时,国家有权干预’的条款 。但直到2020年二次修订时,法律才首次明确提出‘国家亲权’理念 ,规定国家是未成年人的最终监护人——即便如此,也只是间接支撑地方的做法。 ”

2022年1月,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,某种意义上,这意味着家庭教育不再只是家事,而被纳入国家治理的视野 ,开启了家庭教育法治化的新阶段。

同年5月,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 、区妇联协同公安、法院、司法行政等部门,发布首份强制亲职教育工作白皮书 ,在全国首次在检察院与法院的程序中引入亲职教育指导师,指导师可以出席检察听证 、法院庭审并发表意见,其意见可直接作为司法处理的参考依据 。

这被业内认为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一次重要的探索。

法律有令 ,执行乏力

家庭教育促进法虽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国家干预监护的合法性 ,但在具体执行中,规定模糊 、约束力弱的问题依然突出。从操作到专业,各地实践仍面临诸多现实掣肘 ,主要问题在界定适用对象范围 。

2022年4月,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发出“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”,要求一名未成年的父母接受强制亲职教育。该案源于一场小区意外 ,孩子在单元门口玩耍时跳上石桌,导致桌面侧翻压伤手指。事发时,其父站在约十米外 。事后 ,父亲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善,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。

该法院受理后并未支持家长诉求,认定石桌本非用于攀爬运动 ,父亲未尽到安全教育和有效管束责任,因而签发了亲职教育令。

父亲的监管疏忽是否已严重到需要国家公权力介入?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尤丽娜曾于2022年撰文表示,强制亲职教育属于“再教育”范畴 ,社会成本高昂 ,应当集中应用于存在明显监护缺失、家庭暴力、未成年人犯罪等高风险家庭,而不宜泛化到一般家庭中 。否则,过度干预可能削弱家长的教育自主性 ,甚至造成公众对政策的抵触 。

不过,兰跃军认为,父亲在现场仅“远距离观望 ” ,而未及时制止或引导,说明家庭监护功能已明显弱化;同时,孩子的行为也出现了越轨倾向。这类情形表明家庭教育已陷入失衡状态 ,需要公权力量适度介入。

强制亲职教育的适用对象,直接影响检察机关等执行单位的工作量 。

一位多次随检察院参与家庭教育工作的知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,检察官的工作远比想象中复杂。她回忆 ,在进行强制亲职教育前,检察官都要进行家庭摸底——了解家庭结构 、收入状况、教育方式,是否存在暴力或冷漠型忽视等。

“看起来两个家庭情况一模一样 ,问题孩子也差不多 ,但背后的症状可能完全不同 。 ”她举例,和父母疏离的两个孩子,有的问题可能出在长期被父母冷暴力 ,有的可能因为父母离异后监护权出现空档。

一些检察官告诉她,他们常常要临时扮演“心理咨询师”的角色,用非对抗性的语言一点点打开他们的心防 ,“一个家庭的信任建立,有时候要靠三四次面谈才能松动”。

这样的精细化工作,也让强制教育的成本远超公众想象 。

四川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时任副主任吴欢水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 ,检察院打造了“亮晶晶 ”“纳爱”等一百二十余个专业团队,同时引入社会力量,建立专业的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。

但亲职教育的推进仍力不从心。吴欢水当时坦言:“仅靠司法力量 ,人力、物力 、精力都难以持续支撑 。”这也使得强制亲职教育在不少地方,一度沦为“沉睡的政策 ”。

部分基层检察官综合一线办案实践,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指出 ,司法干预本质是一种事后补救 ,真正的出路在于将预防端口前移,让家庭教育指导从司法补救措施,转变为面向全社会的普及性教育。

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曾作过类似尝试 。该院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 ,自三年前白皮书发布以来,检察院主要承担前端工作,后续的衔接则由妇联、公安等多部门协同完成 。

在实际操作中 ,部分地区会邀请“家庭教育促进师”参与进来。他们多由心理、教育领域的从业者担任,在检察院或社区开设亲职课堂。课程通常在一间布置温馨的房间内进行,墙上贴着“用爱沟通”等标语 ,讲师与家长面对面而坐,讲述亲子沟通 、情绪管理的技巧 。

但并非所有家庭教育都如此理想。由于缺乏统一的职业标准与权威认证,家庭教育指导领域的边界一度十分模糊。2022年国庆前夕 ,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全国妇联三部门联合发布提示,明确未颁发或授权颁发“家庭教育指导师 ”证书 。

上述知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,这导致许多“家庭教育促进师”处境尴尬 ,行业鱼龙混杂 ,其专业身份与服务价值难以获得社会的真正认可。

不应只是“教育家长”

该如何厘清父母责任与国家公权力的边界,在不越界的前提下,让干预真正落地?

兰跃军认为 ,亲职教育应被视作公共服务的一环,而非单纯的法律义务。在制度设计上,可借鉴德国的普惠化经验 ,将家庭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;在风险防控层面,可参考中国台湾的司法联动机制,将家庭教育与家事审理、未成年人保护协同推进 。

在德国 ,“双亲教育 ”是一项公共服务。政府将家庭教育纳入成人教育体系,由社区教育中心和公益组织面向所有家庭提供课程,主题包括沟通 、情绪管理、亲子关系等。参加课程的家长无需承担额外费用 ,甚至可将学习时间计入工时,亲职教育被视为一种劳动 。

中国台湾的经验则更靠近司法体系。2012年,台湾地区《家事事件法》实施后 ,各地法院陆续设立家事服务中心。在处理离婚、监护 、探视等案件时 ,中心会为父母提供亲职教育 、心理辅导与法律咨询 。部分法院还会在调解或判决中,建议当事人参加亲职课程,并将其学习态度作为参考 。

近年来 ,中国台湾地区出现修法倡议,计划增订强制亲职教育条款:要求父母在家事案件中完成6至20小时的课程,若无正当理由拒绝 ,可能被处以罚款。此举引发不小争议。支持者认为,这是强化父母责任的必要手段;反对者则担忧,政府的手伸得太长 ,可能触及家庭自治的边界 。

“国家干预的边界,不在于强制与否,而在于能否真正促成父母的自我成长 ,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。”兰跃军说。

在他看来,强制亲职教育的目标,不应只是“教育家长” ,而应建立起一套分层、可操作的制度机制 。他建议 ,可借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罪错行为的分级治理思路,构建差异化的亲职教育体系。

根据2021年6月生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,未成年人的不当行为由轻到重分为不良行为、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三类。兰跃军认为 ,相应地,强制亲职教育也可分为三级干预:针对三类行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,分别实施一级 、二级和三级亲职教育 ,实现分类指导、逐级强化 。

在现有司法框架下,兰跃军认为可将亲职教育与涉罪未成年人的处理机制协同推进。例如,在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、设定考察期或缓刑考验期的同时 ,同步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施强制亲职教育。通过“教育孩子 ”与“唤醒父母 ”双向并举,形成干预合力 。

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郑彩琳

责编 何海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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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妙白
    妙白 2025年10月20日

    我是视听号的签约作者“妙白”!

  • 妙白
    妙白 2025年10月20日

    希望本篇文章《子女涉罪,教育父母:亲职教育试了十年,为何难落地》能对你有所帮助!

  • 妙白
    妙白 2025年10月20日

    本站[视听号]内容主要涵盖:国足,欧洲杯,世界杯,篮球,欧冠,亚冠,英超,足球,综合体育

  • 妙白
    妙白 2025年10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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